中国储能网讯: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氢能相关内容:
总体要求
基础设施保障明显强化。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升,全省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主要任务
(一)扩大整车产业规模。以郑开汽车产业带为核心,以洛阳、安阳、焦作、三门峡、商丘、许昌等地为支撑,巩固电动客车市场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加快布局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形成“一带多点”发展格局。
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建设,支持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安阳、焦作等地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氢燃料电池整车、电堆、动力系统、电驱动系统等研发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逐步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整车”产业链。
(二)做强核心部件产业。围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智能网联等核心部件,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攻关,提升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配套能力。
重点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以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驻马店等地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为依托,加快推动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进步,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锂电池、钠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加快石墨烯负极、纳米硅负极等电池关键材料和固态动力电池、锂硫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郑州恒大动力电池等项目建设,支持动力电池企业改造升级,力争2025年动力电池产量达到50GWh,形成千亿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三)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机制,推动建立产业研究院、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积极创建智能网联汽车、汽车动力总成、智能充电系统、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提升整车及主要零部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开展先进模块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研究,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推动镁合金等汽车轻量化技术和产品示范应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开展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在重大科技专项等计划项目中,对整车和动力电池、电控、燃料电池系统、智能驾驶底座等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鼓励企业承担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情况等,对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每个单位最高奖励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后补助。
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加强合作,在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智能化系统和充换电设施开发等领域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建设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河南省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院创建国家级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对新获批建设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及相关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补助。
(四)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省内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围绕多元化生产与多样化应用需求,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应用保障、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发展的新型产业。
氢能产业。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为牵引,鼓励省内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联合高校,加快攻克绿色制氢、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应用支撑技术并实现产业化,鼓励利用风电、光电、生物质等进行绿色制氢,支持发展氢气制备、氢气储运加注装备,促进氢能产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础设施,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加快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序推进加氢设施建设。研究规划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加氢站建设;完善加氢站建设及运营管理机制,制定加氢站建设审批监管细则和专项规划。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油、气、氢、电综合能源补给场站,利用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加油(气)站土地建设的,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免于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列入规划、独立占地的加氢站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探索建设氢燃料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
(六)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力度,深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积极支持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建设工作,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应用新能源化。应急车辆除外,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每年新增的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21年年底前,郑州市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巡游出租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3年年底前,郑州市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和建成区的物流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自2021年起,省、市级党政机关新增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鼓励物流车、市政环卫车辆、渣土运输车等优先采购使用燃料电池汽车。对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省级按国家同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郑州、开封、洛阳、安阳、新乡、焦作市在城市公交、城际客运、机场、景区、物流运输等专线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由省辖市政府牵头,企业配合联动,在物流园区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支持燃料电池乘用车在政府公务用车、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应用,省辖市对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单车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
保障措施
强化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公共领域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项目。
加强人才培养。认真落实人才政策,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特别是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汽车智能终端等方面创新团队和顶尖人才。深化产教融合,鼓励省内高校与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研发机构对接合作,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开展学术研究,向企业输送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和产业技能人才;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合作,对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在职联合培养。